根据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七十三条规定: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化,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的,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,逾期不登记的,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六...
2020-09-03
2、接受警告、限期办理登记、责令停业整顿、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(处罚依据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第63条第(二)项: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,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,予以警告,没收非法所得,处以...
2020-11-25